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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低保標準 2014
南京市民政局、財政局發(fā)布消息稱(chēng),從7月1日起,南京市城鄉低保將執行新標準,并首次實(shí)現城鄉同標,主城六區、江寧區、浦口區城鄉低保標準統一提高到660元/月,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城鄉低保標準統一提高到580元/月。據了解,7月份低保金,8月份補發(fā)到位。
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cháng)、新聞發(fā)言人王軍表示,今年低保提標工作總體有三個(gè)特點(diǎn):一是標準整合,首次將全市低保標準區域由3個(gè)減少到2個(gè),數量由6個(gè)減少到2個(gè),城鄉困難居民首次享受同等保障待遇;二是增幅較大,溧水區、高淳區城鄉低保標準分別增加120元和160元/月,農村增幅接近40%,為歷年幅度最大。;三是保障擴容,城市新增低保對象主城區預計3%左右,江寧、浦口、溧水、高淳5%左右,農村新增低保對象主城區預計5%左右,江寧、浦口、溧水、高淳10%左右,六合8%左右。
據悉,新的標準執行后,南京市將新增低保對象1.5萬(wàn)人左右,一個(gè)年度內將凈增低保1.37億元,資金投入較2013年增長(cháng)26.5%。對此,南京市、區財政部門(mén)已充分安排資金,確保所有低保對象能按時(shí)享受新的保障標準。
此外,這一次的調整方案還包括以下幾點(diǎn):南京市城市“三無(wú)”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為當地低保標準的1.5倍;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為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特殊困難殘疾人救助標準按低保標準的相應比例提高;孤兒養育標準參照低保提標幅度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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