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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寧晉縣低保標準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種社會(huì )保障制度類(lèi)型。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huì )保障制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寧晉縣低保標準,歡迎大家閱讀。
為進(jìn)一步發(fā)揮民政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將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shí)處,切實(shí)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困難群眾編密織牢兜底救助安全網(wǎng)。結合我縣實(shí)際,自2020年1月起對我縣城鄉低保標準再次提高,具體標準如下:
農村低保標準
農村低保標準由4400元/年調整為4836元/年,平均補差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232元,參考按10%標準提高,具體補差標準分三檔:A檔403元/月、B檔297元/月、C檔242元/月。
特困供養標準
分散供養的農村特困標準由4800元/年調整為6288元/年,城鎮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9720元/年調整為10920元/年。
城鄉特困人員的失能
和半失能護理補貼標準
失能城鄉特困人員護理補貼標準按不低于本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1680元)的15%,即調整到252元/月;半失能城鄉特困人員護理標準按不低于本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1680元)的10%執行,即調整到168元/月。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辦理說(shuō)明
1、辦理條件
凡具有我縣戶(hù)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保我縣低保標準(目前農村6000元/年、城鎮8400元/年),且家庭財產(chǎn)狀況符合規定的居民,可以規定程序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chǎn):家庭經(jīng)濟狀況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家庭財產(chǎn)狀況。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獲得的全部現金及實(shí)物凈收入。
2、辦理期限
農村低保:自受理委托核查之日起,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于20個(gè)工作日內完成低保審核確認工作。遇有重大異議等特殊情況,審核確認時(shí)間可適當延長(cháng),但最長(cháng)不得超過(guò)30個(gè)工作日。(農村低保確認已下放至鄉鎮)
城鎮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gè)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cháng)至45個(gè)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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