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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賠償合同
隨著(zhù)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shí)候需要注意什么問(wèn)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同違約賠償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同違約賠償合同1
違約金,當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wù)時(shí),必須按約定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qián)或者金錢(qián)以外的其他財產(chǎn)。違約金是合同經(jīng)濟方式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jīng)濟制裁。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jīng)]有遭受任何財產(chǎn)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依法定或雙方在合同中書(shū)面約定。違約金有兩種:
、賾土P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chǎn)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谘a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chǎn)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chǎn)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于違約金,亦不再補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shí)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賠償金,即損害賠償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wù)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shí),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責任原則上僅具有補償性為原則,但以懲罰性為例外。根據等價(jià)交換原則,任何民事主體一旦造成他人損害都必須以同等的`財產(chǎn)予以賠償。因此,一方違約后,必須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但同時(shí),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又有例外規定,經(jīng)營(yíng)者在有欺詐行為時(shí),應按消費者的要求以其購買(mǎi)商品價(jià)款或接受服務(wù)費用的一倍來(lái)增加賠償消費者的損失,該條是我國法律上唯一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違約金與賠償金的聯(lián)系
作為常見(jiàn)的違約責任方式,違約金和賠償金具有不可分的聯(lián)系。凡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一方違約時(shí),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當實(shí)際損失大于違約金數額時(shí),另一方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賠償金補足其差額,違約金與賠償金之和應等于守約方所受到的`損失。它們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都是違反合同所應當承擔的責任;承擔違約金和賠償金的主觀(guān)要件都是違約方有過(guò)錯,客觀(guān)要件都是違約方有違約事實(shí)。
那么,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具體有什么區別呢?
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的區別
1、定義不同
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shí)償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分為約定違金和法定違約金。如果當事人訂立合同時(shí)對違約金的數額和支付條件有了約定,那么該違約金為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由法律直接規定數額和支付條件的違約金。違約賠償金是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額,該損失為直接經(jīng)濟損失,不包括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但在民事法律中賠償金包括直接經(jīng)濟損失和間接經(jīng)濟損失。
2、成立要件不同
首先,違約金和違約賠償金的成立都必須有違約行為的存在,但如果當事人在訂立勞動(dòng)合同時(shí)僅就某些具體的特定違約行為約定了違約金的,則以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行為的存在作為支付違約金的條件,但違約賠償金不論對什么樣的違約行為都適用。
其次,約定違約金的適用須有當事人對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條件的約定,否則,相對人不得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但是,違約賠償金則不須有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明確規定,只要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了實(shí)際損失,就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賠償金。
3、性質(zhì)不同
二者都具有賠償性,但違約金還有懲罰性的特征。對此,勞動(dòng)法律法規體現的不很明顯,但民事法律卻對此有明確規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guò)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wù)!边`約金的支付要與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相一致,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guò)分高于或低于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增加,可見(jiàn),違約金具有賠償性。但是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高于但并非過(guò)分高于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則當事人不得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減少,此時(shí)的違約金體現了一定的懲罰性。而且在就遲延履行約定了違約金的情況下,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之后,還應當繼續履行債務(wù),此時(shí)的違約金也體現了一定的懲罰性。違約賠償金是對相對人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損失的補償,僅具有賠償性,違約賠償金的范圍以違約所造成的實(shí)際損失為限,以完全賠償為原則。但《合同法》第113條規定了賠償時(shí)的合理預見(jiàn)規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wù)或履行合同義務(wù)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guò)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shí)預見(jiàn)到或應當預見(jiàn)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合同違約賠償合同2
甲方(出賣(mài)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mǎi)受人):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乙方購買(mǎi)_________宅樓(都城心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華園小區住宅樓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書(shū)》,甲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截止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辦理了入住手續,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對照《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wàn)分之四的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共同執行
一、甲方乙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kāi)具收據。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qián)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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