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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2014-2015年企業(yè)退休退職職工待遇調整簡(jiǎn)述
在2004年為企業(yè)退休職工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之后的2005年全國企業(yè)單位退休職工人均基本養老金為8565元,而同期的機關(guān)和事業(yè)單位則分別為17633元和16147元,企業(yè)退休職工的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僅為機關(guān)事業(yè)的一半,對此,2006年6月經(jīng)國務(wù)院批準從2005年開(kāi)始連續三個(gè)年度各按其上年度企業(yè)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cháng)率的一定比例即2005年為60%左右、2006年為100%左右、2007年為70%左右為幅度提高企業(yè)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同時(shí)注意到向具有高級職稱(chēng)的和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等退休職工適當傾斜。通過(guò)這三個(gè)年度的提高之后全國共4200萬(wàn)名企業(yè)退休職工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到了963元。2007年底經(jīng)國務(wù)院批準按照2007年企業(yè)退休職工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2008年的提高幅度,并從2008年起再連續提高三年且其幅度高于前三年。據悉,通過(guò)這連續六個(gè)年度的提高后到2010年全國企業(yè)退休職工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將超過(guò)1200元。據筆者對有關(guān)文件的學(xué)習理解將這六次山東省對企業(yè)退休職工和符合條件的退職職工待遇的調整規定簡(jiǎn)述如下:
2005年度(根據魯勞社[2006]46號、勞社部發(fā)[2006]21號文件)
一.調整范圍:于2004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shí)間:2005年7月
三.調整標準:
第一部分 退休職工為調整系數×40元,退職職工為調整系數×40元×80%
第二部分 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3.1%
2006年度(根據魯勞社[2006]46號、勞社部發(fā)[2006]21號文件)
一.調整范圍:于2005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shí)間:2006年7月
三.調整標準:
A 普遍調整
第一部分 退休職工為調整系數×70元,退職職工為調整系數×70元×80%
第二部分 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5.8%
B 適當提高(可重復計,退職職工無(wú))
①高級職稱(chēng)的60元
②于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40元(其中于1949年1-9月參加革命工作薪金制的120元)
于1954年初以后參加工作且于1993年9月底以前退休的20元
③于1925年底以前出生的60元
于1926年至1930年出生的45元
于1931年至1935年出生的30元
2007年度(根據魯勞社[2007]48號、勞社部發(fā)[2006]21號文件)
一.調整范圍:于2006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shí)間:2007年7月
三.調整標準:
A 普遍調整
第一部分 退休職工為調整系數×60元,退職職工為調整系數×60元×80%
第二部分 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5.2%
B 適當提高(可重復計,退職職工無(wú)①-③)
①高級職稱(chēng)的正高150元、副高100元
②于1953底以前參加工作的60元;
③于1954初以后參加工作且于1993年9月底以前退休的40元
④于1926年底以前出生的15元
于1927年至1931年出生的15元
于1932年至1936年出生的30元
2008年年度(根據魯勞社[2008]3號、勞社部[2007]43號文件)
一.調整范圍:于2007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shí)間:2008年1月
三.調整標準:
A 普遍調整
第一部分退休職工為調整系數×60元,退職職工為調整系數×60元×80%
第二部分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4.6%
B 適當提高(可重復計,退職職工無(wú)①-④)
①高級職稱(chēng)的正高80元、副高60元
②于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40元(其中于1949年1-9月參加革命工作薪金制的100元)
③原系工商業(yè)者60元
④軍隊轉業(yè)干部基本養老金偏低的可提高50元
⑤于1926年底以前出生的60元
于1927年出生的75元
于1928年至1931年出生的35元
于1932年出生的50元
于1933年至1936年出生的20元
于1937年出生的50元
2009年度(根據齊魯晚報090113C02今日運河版濟寧訊)
一.調整范圍:于2008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shí)間:2009年1月
三.調整標準:
A 普遍調整
第一部分退休職工為95元,退職職工為95元×80%
第二部分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3.7%
B 適當提高(可重復計,退職職工無(wú)①-③)
①高級職稱(chēng)的正高60元、副高40元
②于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40元(其中于1949年1-9月參加革命工作薪金制的100元)
③原系工商業(yè)者40元
④于1927年底以前出生的50元
于1928年出生的90元
于1929年至1932年出生的30元
于1933年出生的60元
于1934年至1937年出生的20元
于1938年出生的70元
另.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紅軍時(shí)期的500元
抗戰時(shí)期的400元
解戰時(shí)期的300元
2010年度(屆時(shí)再補) [劉超英的作坊http://blog.sina.com.cn/lllcccyyy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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